環保部1月7日與全國31個省(區、市)簽署了《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》,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,各省(區、市)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是責任書的核心內容。同時,國務院將頒佈考核辦法,對未通過考核的地區,環保部將會同組織部門、監察部門進行通報批評,並約談有關負責人,提出限期整改意見。
  點評:只有堅決落實問責,“治污責任書”才有現實意義,也才能真正發揮作用。
  (原標題:圖說世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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