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杭州、長沙、廣州接連發生三起公交車廂縱火爆炸事故。根據上級要求,滬交通管理部門召開緊急會議,要求各公交公司加強運營安全防範。下周起,滬上公交車司乘和調度管理人員將兼職“安全員”上崗檢查車內安全,隨機巡查人員還將從機關和行政部門抽調。(7月19日澎湃新聞)
  另據《新京報》17日報道,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提請黨委政府加大投入,在每列地鐵列車、每輛公交車上配備安全員。
  關係眾多乘客生命安全的公交車理應成為安全車,但各地接二連三的縱火案,給公交車安全投下不小的陰影。在公交車上縱火的嫌疑人,往往採取同歸於盡的決絕手段,以自殺式的縱火方式,危害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,可見嫌疑人的怨念何其深。中國正處於轉型期,也是社會矛盾的爆發期,這些社會矛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化解的。但是公交安全,人命關天,不能立馬主觀上讓嫌疑人打消輕生或作案的念頭,那隻有建立完善的公交車安全保障安全體系,讓那些想在公交車上縱火的人也沒有下手的機會。
  同樣是公共交通工具,在飛機火車上,就極少發生縱火事件,這與安檢更為嚴格不無關係。在進站前,就對乘客箱包進行嚴格檢查,杜絕了易燃易爆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險品。理論上講,公交車可以借鑒飛機安檢的經驗,但公交車運行特點決定了其安全檢查的難度要比地鐵、火車、飛機等交通工具更大,公交每隔幾分鐘就要上下乘客,乘客的數量和流動的頻率很大,加上公交站往往處於露天,很多時候支塊牌子就成為一個站點,如果要進行安檢,那首先進行硬件上的改造,這筆成本投入又該誰來出?乘坐公交車本來就是一種廉價的出行方式,如果因為以硬件升級為由,把成本轉嫁到乘客身上,相信大家也不會樂意。
  相比硬件升級,人工預防是一種更行之有效的方式,但在每輛公交車上配備安全員,同樣要投入巨大的成本。曾幾何時,公交車上還有售票員。1992年,深圳率先“與國際接軌”實行無人售票。運行一年,深圳市公共汽車公司就因減少人員而節省了1200萬元成本支出。很快,這項能減低地方政府公交補貼壓力的“改革措施”就在全國無數城市生根發芽。
  售票員的下崗,減員增效節省了大量的成本,現在如果每輛車多配一名安全員,那豈不是又要走回頭路了?在控製成本的前提下,安全員工資開得少,相信安全員也很少有人問津。每輛車配備安全員的可行性,現實面前恐怕只會淪為“公安部要求”。
  也別指望公交司機能夠身兼數職,承擔起安全員的職責。光開車就占用了公交司機大量的精力,車上只有一名司機根本無暇顧及車內秩序和安全,加上縱火畢竟是小概率事件,而行車安全是每時每刻都能遇到的,司機的主要任務還是得盯著路面交通,而不是盯著乘客包包,否則本末倒置,司機精力分散了,造成更大的行車安全隱患。
  從物力人力成本分析來看,我想與其把希望寄托在每輛公交車上配置安全員上,不如自己多註意一些。就好像防止錢包被偷,警察的反應總是滯後的,自己守好才是關鍵。畢竟在公交上發生意外,自己也會遭殃,那就多註意下上下車以及身邊的可疑分子,帶著不明液體上車的,汽油、香蕉水等刺鼻味道,有人點燃打火機或是抽煙的,一旦看發現趕緊舉報制止,或聯合多人制服。另外,也要從現在起學習公交車逃生知識,不要在緊急情況下,連救生錘、自動爆玻器、應急開關等逃生利器也不會用。
  文/普嘉  (原標題:求公交安全員不如求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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